《轉知教育局訊息》為利短期補習班人員第2階段接種疫苗造冊事宜,請貴班於7月22日(四)前至系統維護教職員工資料。

一、依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人員接種疫苗注意事項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9條及第11-1條規定辦理。

二、為利於短期補習班人員第2階段接種疫苗造冊,請未列於「第1階段名冊」中之短期補習班相關人員(如:新進教職員工或與新增學生、學員接觸之人員),於7月22日(四)前至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中業者維護區檢視登錄教職員工資料之完整性及正確性(新聘人員應上傳身分證、畢業證書及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