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立案與變更代辦服務

補習班申請立案

(1-2樓、3樓以上)

含變更用途 及 室內裝修合格證申請 及 消防器材安裝(不含緩降機)

補習班變更申請

共同設立人變更(適用於自然人)

負責人變更(自然人、法人皆適用)

科目或班級增減

班名變更

班主任變更

班址變更或班舍增減

修業期限或每週教學總時數變更

其它項目

附件5-立案補習班申請流程

臺南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下午2:00 – 下午9:00
電話:(06)223-069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會址:台南市東區崇明路4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