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為 Google 偏好來源 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生健康及學習權益,全國短期補習班所有學生停止到班上課之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6日(星期一)止。倘貴班令學生到班實體上課,不論是一對一或一對三等,皆屬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查證屬實將依法開罰且遭教育部取消紓困資格,後果嚴重切勿自誤。 上一 文章 《轉知教育局訊息》請配合停課時間延至110年7月26日(星期一)止,所有學生停止前往補習班 下一 文章 《轉知教育局訊息》本市短期補習班人員接種疫苗造冊相關事宜,詳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