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222021最新消息 一、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3項與第4項及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11-1條規定辦理。 二、請各補習班務必確實依實際聘僱情形至業者維護區維護所屬教職員工名冊,新聘人員應上傳身分證、畢業證書及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至系統,離職者請點選離職。 Category: 最新消息By admin2021 年 7 月 22 日Leave a comment Author: admin https://eqaat.studios-coming.com Post navigationPreviousPrevious post:《轉知教育局訊息》轉知教育部提供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提供營運資金貸款補貼資訊,請查照NextNext post:《轉知教育局訊息》請配合停課時間延至110年7月26日(星期一)止,所有學生停止前往補習班更多相關文章…113年育苗專案表揚記者會暨補教優良師頒獎典禮2024 年 9 月 23 日父親節公益活動 《補教職人助植人》2023 年 8 月 4 日臺南市112年度「補教師鐸獎」遴選表揚開始接受推薦報名!2023 年 6 月 27 日第十二屆會員大會 暨 揚眉兔氣歲末聯誼餐會2023 年 1 月 21 日補教交流分享會《教職員工管理、面試遇到問題與解決方式》2022 年 12 月 27 日《志光集團-林進榮總裁,熱心公益,成為補教標竿 》2022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