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為 Google 偏好來源 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1.因應指揮中心前揭新聞稿規定,將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有關人員健康管理部分,從業人員及學生接觸或疑似接觸確診者,應主動向專責人員報告,併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2.學生或從業人員,停課天數及對象依教育部所訂「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及指揮中心的規定辦理,得視實際疫情調查及風險評估結果,或先行規劃預防性停課,待相關人員篩檢結果確認後,再行決定實際措施(如停課天數、對象)。 上一 文章 教育部:「外籍人士來臺從事短期補習班教學工作專案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一案,捎來捷報! 下一 文章 補教人系列講座《補教勞資爭議之預防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