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為 Google 偏好來源 一、因應國內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月9日宣布,1月9日至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加嚴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如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二、請務必遵守場所防疫指引,隨時關注全體人員健康、留意疫情動態,如有身體不適情形,亦請儘速就醫,以維護身體健康。 上一 文章 「因應短期補習班(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請本市短期補習班於填寫表單並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下一 文章 【教育部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重要通知】